新加坡規定了燈具的最低能源效能標準和強制性能源標籤
2018年10月26日,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宣佈對強制性能源標籤(MELS)和最低能效標準(MEPS)進行四項改進。
四項改善措施將於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它們分別是:提高白熾燈泡的MEPS、螢光燈鎮流器的MEPS介紹、介紹CFLni,LFL和LED的MELS以及在文宣資料中強制展示能源標籤。
受管制產品在供應給新加坡之前,必須在燈具包裝上貼上能源標籤。
符合本規定受監管產品的進口商必須在國家環境局注册。
受MEPS和MELS增强影響的照明供應商應注意,將有一年的時間(從2019年11月到2020年10月)來清理現有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