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发布新通知
越南MIC已正式发布第15/2018/TT-BTTTT号通知,对第30/2011/TT-BTTTT号通知进行补充和修改。第15/2018/TT-BTTTT号通知已遵照第132/2008/ND-CP号令和第74/2018/ND-CP号令作出。现在,“产品质量检验登记”(PQIR)过程中的所有规定之间的冲突都已解决,疑问也已消除。
主要特点如下:
1. MIC正式确认进口产品的ADoC现已中止。 ADoC只能用于国内制造的产品;
2. ICT Mark仍是MIC Vietnam管理范围内产品的官方合格标志。仍需要CODE申请和ICT商标注册;
3. MIC介绍了海外制造商授权的当地代表的定义。海外生产商授权当地代表名下的型式认可证书和当地检测报告,对进口,清关和进口产品的PQIR进口商有效;
4.测试报告对MIC应用程序永久有效;
5.当新技术标准生效时,类型批准证书不会无效;
6.发布类型批准证书的提前期从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7.引入了新的申请表,现在对申请文件的要求有点简化;
8. ADoC对国内制造产品的有效性必须符合型式认可证书(适用于型式认可和符合性声明所要求的产品)或3年(仅适用于符合性声明所要求的产品)的有效性;
9.本通函生效后,已发布的ADoC(2018年8月10日之前)仍然有效(永久有效期)。
- 上壹篇:泰国本周或将批准5G测试
- 下壹篇:德国发布最终版5G拍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