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喀里多尼亚批准能效要求并限制某些商品的进口
2018年12月26日,新喀里多尼亚国会通过了第2018-25号法律,规定了能效要求,并禁止进口含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白炽灯或卤素灯泡的设备。
2019年2月26日,新喀里多尼亚政府还通过了第2019-447/GNC号法令,实施了上述第2018-25号法令,并对某些商品制定了具体要求。
本规例适用于下列电器及电子设备:
酒柜、冷藏柜、储存容量在10至1,500公升之间的组合式冷藏柜设备、洗衣机、衣服烘干机、洗碗机、额定容量小于或等于12kw的空调设备、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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