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推迟实施新的能源设备强制性认证要求
2019年4月6日,秘鲁政府发布了最高法令第009-2019-EM号,推迟了2017年4月7日第009-2017-EM号《能源设备能效标识技术规程》制定的强制性认证要求的实施日期。
根据新法令,在下列期限内,以下能源设备的合格证书提交要求将逐步生效:
用于普通照明的家用灯具和类似产品-2019年4月7日至2019年11月3日
对于带鼠笼式转子的三相异步或感应电动机-2019年4月7日至2019年12月3日
家用制冷设备、家用洗衣机、家用滚筒烘干机、空调器、家用热水器-2019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日
锅炉的镇流器、家用和类似荧光灯-至2020年4月1日
在过渡期间,进口商、分销商或销售商必须将符合技术规例及其附件的能源效益标签纳入其中,每个附件都包含其特定产品的能效标签图像。无须出示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