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制性证书豁免工作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CNCA)发布了第153号公告,对CCC豁免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获得豁免的产品:
科研、测试和认证测试所需的产品和样品
直接用于终端用户维护的零部件
全厂生产线所需零部件(办公用品除外)
用于商业展示但非销售的产品
为出口整台机器而进口的零件
因特殊原因免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其他情形
CCC豁免要求:
科研、检测、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给消费者。
直接用于终端用户维护的零部件,豁免申请必须是维护单位或终端用户。零部件的数量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工厂生产线所需的设备零部件(办公用品除外),申请方必须是使用该设备零部件的工厂。
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申请方必须是负责商业展示的公司。申请方应当在申请材料中注明展示时间和展示后的产品处理方式。
为出口整台机器而进口零件,申请方必须是使用此类零件的公司。申请方应当在申请材料中承诺的成品出口后两周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