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ANATEL發佈關於手機充電器的第5159號新法案

巴西射頻監管機構─國家電信管理局(Agencia Nacional de Telecomunicacoes, ANATEL)發佈了第5159號新法案,以確立關於手機充電器的技術要求和測試程序。此新法案將於2022年10月26日開始生效,並替代現行的第3481號法案。
新法案的主要更新如下:
1.覆蓋範圍:
a. 供電為交流電的便攜式充電器(例如:住宅充電器)。
b. 供電為直流電的便攜式充電器(例如:車載充電器)。
c. 感應充電器,無論哪種電源類型(交流電或直流電)。
d. 為電子設備供電的專用 USB 接口(端口),不具備資料傳輸功能,無論哪種電源類型(交流電或直流電)。
e. 電氣/電子集成設備(例如電視、電腦、多媒體中心等)設計的 USB 接口不在這些要求範圍內。
2.對於車載充電器,ESD測試必須按照ISO 10605/2008的第8.3項進行。靜電放電測試需要在以下條件下進行:
a. 2 kV, 4 kV和6 kV用於接觸放電;
b. 4 kV, 6 kV和8 kV用於空中放電。
3.對於車載充電器,Surge和transient immunity測試必須按照ISO 7637-2/2004標準中的程序進行;
4.對於帶USB接口的車載充電器,ANATEL將接受來自第一方或第二方實驗室(如製造商的實驗室)的ESD、Surge和transient immunity測試報告。該實驗室必須獲得 OCD的評估和認可。
5.隨車銷售的內置車載充電器可選擇性地使用Mint label。若製造商選擇不使用Mint label,則該設備的的標籤上必須有ANATEL的標記(ANATEL ID: HHHHHH-YY-FFFFF);
6.安全測試僅適用於便攜式車載充電器,不適用於內置車載充電器。
7.取消Voltage Dips/variation(IEC 61000-4-11)抗擾度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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