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聯盟更新CoC/DoC認證要求
2016年11月15日歐亞經濟聯盟(EAEU)委員會出臺決議#154,頒佈海關聯盟市場准入新要求。
該決議確立了符合性認證(CoC)及符合性聲明(DoC)的格式,並明確了進入EAEC市場的產品符合性認證及聲明的申請人資格要求。相關措施擬定於2016年12月22日起開始強制實施。
以下列明主要更改內容:
(1)符合性認證(CoC)或符合性聲明(DoC)的申請人必須是在歐亞經濟聯盟(EAEU)區域注册登記的法人實體,包括當地生產商、零售商或授權代理商。外國製造商不予許申請註冊相關認證。
(2)申請CoC或DoC,如果沒有海關通用的認證標準,則必須符合CU的系列適用標準或相關國家專職標準。
與此同時,在2016年12月22日之前頒發的CoC或DoC自有效期到期後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