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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能源效率證書和筆記型電腦的能效標籤新規定

根據第04/2017 / QD-TTg號决定,越南總理頒發的符合最低能效標準(MEPS)和能效符合性聲明(EE DoC)的設備和器具清單,筆記型電腦/筆記型電腦獲得能效符合性聲明後的能源效能標準和監管能源標簽將受到最低限度的限制。

1.適用法規

(1)越南總理第04/2017 / QD-TTg號决定-規範遵守越南能源效率法規所需的設備和裝置清單。

(2)越南工業和貿易部(MOIT越南)36/2016 / TT-BCT通函-根據越南國家能源效率計畫(VNEEP)的符合性聲明的程式和所需檔案的規定。

(3)TCVN 11847:2017 -桌上型電腦和筆記型電腦-能耗量測。

(4)TCVN 11848:2017 -筆記型電腦-能源效率。

2.能效DoC程式和要求:

申請個人電腦顯示器能源效益證書的所需檔案如下:

(1)越南能源效率符合性聲明錶;

(2)能效測試報告;

(3)如果測試報告由海外實驗室發佈,則為測試實驗室的證書和認可信;

(4)能源標籤設計。

能源效率和可持續發展部將在2周內審查申請檔案並頒發能效證書。證書持有者只能在DoC流程後使用越南能源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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