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電飯煲安全認證(CR標誌認證)
電飯煲(包括常規加熱、模糊邏輯、感應加熱等電飯煲)進入越南市場需通過以下認證。
(1)CR標誌安全準予應符合越南科技部(MOST)標準QCVN 4:2009/BKHCN,修正案1:2016 QCVN 4:2009/BKHCN。
(2)符合越南貿工部(MOIT)規定的最低能校標準(MEPS)和能效合格聲明(EE DoC)。
(3)符合越南衛生部(MOH)規定的食品接觸檢測和DoC。
根據越南政府決議74/2018/ND-CP和越南科技部(MOST)決議3810/QD-BKHCN規定,電飯煲還需要進行“產品品質檢驗登記”(PQIR)流程以進行清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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