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LED燈安全及EMC CR標誌認證(QCVN 19:2019/BKHCN)
LED燈包括自鎮流LED燈泡、LED管、LED燈具、LED射燈、移動和固定式普通LED燈,在以下情况下被強制準予進入越南:
(1)根據越南MOST安全與EMC法規QCVN 19:2019/BKHCN進行CR標誌安全認證(2020年6月1日起強制執行)
(2)根據越南MOIT的規定,符合最低能效標準(MEPS)和能效符合性聲明(EE DoC)(僅適用於E27、B22 LED燈泡和G5、G13 LED燈管)
(3)根據越南MOIT的通告30/2011/TT-BCT,須符合RoHS規定(只適用於LED燈泡)
(4)交通運輸工具上使用的LED照明產品(LED大燈)須經交通部強制性準予
(5)建築照明(交通燈、都市公共區域LED照明)、戶外媒體廣告等使用的LED照明產品須經建設部強制性準予
根據越南政府第74/2018/ND-CP號法令和越南MOST第3810/QD-BKHCN號決議的規定,LED燈還需要進行“產品品質檢驗注册”(PQIR)程式進行清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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